反倾销研究及提供转口贸易整体解决方案
13352995523
13352995523
2021年9月24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1/298/AD31号公告,依据委员会2021年9月21日第129号决议,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(俄语:графитированные электроды)征收14.04%~28.20%的反倾销税,
税率14.04%的企业有:
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(Hefei Carbon Co., Ltd.)
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., Ltd.)
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(Chengdu Rongguang Carbon Co., Ltd.)
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(Fushun Carbon Co., Ltd.)
除以上企业外,中国其他出口方税率均为28.20%。
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5年。涉案产品为圆形横截面直径小于520毫米或其他形状横截面积不大于2700平方厘米的炉用石墨电极,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545110089项下的产品。
2020年4月9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在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21年4月14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2021/259/AD31号公告,发布中国石墨电极反倾销终裁披露,建议欧亚经济联盟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。
2023年5月30日,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923号公告,应阿根廷国内企业LYN S.A.C. e I.和CIERRES DEPE S.A.申请,对原产于中国、巴西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和秘鲁的拉链及其零件(西班牙语:Cierres de cremallera y cintas, con dientes de metal común, de ...
了解更多